
皮革廢氣來源:
合成革生產(chǎn)過程中廢氣的主要來源為有機溶劑的揮發(fā):
①樹脂及溶劑在配料、運輸、存放時的揮發(fā);
②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(fā);
③在烘箱加熱時有機物的揮發(fā);
④后處理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(fā)。
皮革廢氣成分 :
①聚氨酯干法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等)
②聚氨酯濕法工藝:有機溶劑(DMF)
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:增塑劑煙霧(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乙烯、氯化氫、有機溶劑、鉛
④后處理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乙酸丁脂等)、顆粒物
⑤超纖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
工程范圍及標準:
1、工程范圍
(1)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調(diào)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。
(2)設計方負責對業(yè)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。
(3)業(yè)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,包括電源、水蒸氣、壓縮空氣、循環(huán)冷卻水等。
2、技術要求
(1)本工程不考慮征地,利用原廠用地,不能嚴重影響生產(chǎn);
(2)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,要求技術安全可靠、經(jīng)濟合理;
(3)副產(chǎn)品的處理,不應產(chǎn)生二次污染;
(4)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;
(5)觀察、監(jiān)視、維修簡單;
(6)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;
(7)節(jié)省能源、水和原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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